霸氣抽獎7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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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全館活動當日發票限當日兌換,恕不得跨日累計,已兌換之發票不重複兌換;酬賓券、三聯式發票、代收金額、停車費恕不列入計算,並請於兌換當場確認贈品內容與酬賓券無誤。已兌換發票之剩餘金額,不可併入下次累計計算,亦不可參加其他贈獎活動。
  2. 以上參加櫃位恕不含 STUDIO A、全家便利商店、NIKE 限量鞋、微樂客WillMusic、誠品、海底撈及部分專櫃。
  3. 抽獎方式:
    1. 抽獎方式依活動辦法公開抽出,每會員不限抽獎券張數,惟限得獎一次,如發票兌換抽獎券後有作廢之情形發生,恕不具有中獎資格,將會重新抽出名額。中獎名單114/10/29(三)公佈在官網上,並郵寄兌獎憑証至中獎人地址,請中獎人依指定日期領獎,未於領獎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或如有資格不符者,視同放棄並取消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獎品之權利,且無需通知或公佈。兌獎方式:中獎人請持兌獎憑証、身分證件,至6F服務台親領。獎項不得轉換或折換現金。獎品式樣、規格、尺寸、配備及顏色以實物為準,網頁或廣宣圖片等僅供參考,得獎者均不得要求替換為其他物品,抽獎獎品如遇廠商缺貨、停產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
    2. 得獎者須確保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如有不實、偽造、冒用等類似情形,或有不完整或不正確等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而損害主辦單位或第三方權益,當事人應負一切民刑事相關責任。主辦單位對於參加者違法或不當之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兌獎方式: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如超過新台幣$1,000元,得獎者於年度報稅時應計入個人所得,故於得獎獎項提供後,所得稅徵收前將收到主辦單位發出之扣繳憑證。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應先繳交10%機會得獎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者),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應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並由本公司向有關稅務機關代繳所得稅額。得獎者應先繳納前述得獎所得稅後(得獎者未能於得獎名單公佈一週內依法繳納應得稅額及完成稅務資料填寫,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得獎者應提供申報相關文件(身分護正反面影本)予主辦單位,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予本活動相關單位完整或部分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收據上所填載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主辦單位辦理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依據稅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完整或部分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得要求以其他獎項或金錢等替代。
  5. 機車獎項僅限得獎者本人領取車輛和辦理車牌,得獎者亦不得於交車完成前將得獎資格移轉、轉讓、受讓予他人,且需依中獎者領獎確認書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進行兌獎作業、依通知至指定地進行兌獎、交車手續。得獎者本人必須自行辦理交車,其他相關費用及稅捐如:強制險、領牌規費等由得獎者本人自行負擔。得獎者需自行負擔前往領獎及指定地點取車之交通費或運費等相關事宜與費用,亦不得嗣後要求更改領車地點,交車事宜由紘裕車業(股)公司全權辦理。
  6. 「《新濠影滙˙水舞間˙8字形摩天輪》澳門三天兩夜自由行(機+酒)雙人套組」獎項價值為41,596元,兌換時間為114/10/30至114/11/10,並114/11/18-115/01/31出發 (限平日周日-週四出發;連續假期、聖誕節、跨年不適用)。本活動獎項內容為:台北-澳門雙人來回機票(長榮航空V艙)、二晚住宿(新濠影滙/明星滙),以及水舞間景觀席門票二張(週二、週三休館,演出時間及休館日依照官網公告)、新濠影滙8字形摩天輪二張(週二、周三休息,特殊節日除外),使用詳情以可樂旅遊說明為主。兩地機場稅、燃油稅及價差等費用由中獎者支付。
  7. 本公司活動若有未盡事宜,請依現場公告為準,統領廣場將保有活動最終變更及解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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